今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紧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和明显问题,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筑安”行动、安全生产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拳打击惩治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等特定种类设备,非法拼改装电瓶车、三四轮车,规模以上商超、餐饮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规定等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今年,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687家经营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1046余万元。11月2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了曝光。
1.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案
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内电梯的使用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致使上述电梯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后仍然继续使用。
2023年9月1日,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电梯安全关乎生命,未及时年检的电梯会给人民群众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和生命危险。电梯使用单位一定要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定种类设备不得接着使用,否则将责令不再使用并处以罚款。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秉承“首善标准 监管为民”的理念,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2.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朗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沥青防水卷材案
2023年7月5日,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朗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沥青防水卷材产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15.59余万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920元的行政处罚。
经抽样检验,当事人销售的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符合GB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中PY类Ⅰ型3mm规定要求,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不符合GB23441-2009《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中PY类II型3mm规定要求,检验结果均不合格。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防水卷材是重要的建筑材料,使用不合格防水卷材会降低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甚至影响结构安全,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现实危险。本案当事人作为产品营销售卖主体,未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必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及时消除事故风险隐患,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3.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市运通凯电梯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北京市运通凯电梯公司作为北京市密云区某小区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上述电梯来维护保养,致使上述电梯在缺少2次日常维保和1次季度维保的情况下仍然接着使用。2023年7月3日,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市运通凯电梯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小区内电梯涉及小区居民人身安全,绝不能有丝毫松懈和麻痹。电梯维保单位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律和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将电梯维保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查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督促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切实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确保人民群众乘梯安全。
4.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振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非法改装电瓶车案
2023年8月7日,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振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私自对销售的某品牌2个型号共4台电瓶车的4G模块、控制器、短路保护器等进行非法改装,经检测,上述电瓶车不符合国家标准。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电瓶车作为百姓日常的出行工具,在非法拼装、改装后,不仅车重会远远超标,速度也接近于燃油摩托车,将大幅度提升行驶安全风险,若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本案的查处,旨在逐步加强源头管理,从根源上杜绝不合格车辆销售,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把好车辆上路“第一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5.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方圆荣和商贸有限公司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案
2023年7月6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方圆荣和商贸有限公司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为地下经营面积1400平方米的超市,设有集中收银区,但其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不符合“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等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理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的规定要求。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和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单位均为人员密集场所,人员相对聚集、流动性大,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受一定的影响人员多,波及范围广,社会危害性大。此类案件的办理,可以有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意识和管理上的水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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