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辰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再上建筑防水卷材抽检“黑榜” 此前因违反生产许可条例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官网通报的2019年童鞋等5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显示,盘锦辰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所产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规格型号:幅宽1米 SBS Ⅰ PY PE PE 4)被检出可溶物含量项目不合格。

  除了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品之外,此前,盘锦辰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已上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检“黑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盘锦辰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从2015年4月份开始生产建筑防水卷材,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盘锦辰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未在建筑防水卷材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且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盘县市场监稽查责改字〔2015〕2002号)后其仍然没有改正。检查人员发现,当时该公司共加工了300卷建筑防水卷材,每卷成本价格为100元,不进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 三十三 条第 一 款规定:“企业一定在其产品或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裸装食品和其他依照产品的特点难以标注标志的裸装产品,可以不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的规定,对盘锦辰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罚款5000元。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对于本次抽查中察觉缺陷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雨靴、非接触式水嘴、汽车防飞溅装置、游泳眼镜、移动电源、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按摩器具、便器压力冲洗阀、冷柜、可燃气体探测器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要将本次抽查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情况和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带领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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