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陕西省质量技能监督局官网2017年7月12日音讯,2017年第2季度,该局安排有关产品质量查验组织,共检查了西安、咸阳、宝鸡、渭南等地14家出产企业的21批次防水卷材样品,经查验,归纳断定合格样品20批次。
本次检查根据GB 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JC/T 690-2008《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GB 23441—2009《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JC/T1078-2008《胶粉改性沥青聚酯毡与玻纤网格布增强防水卷材》;GB 18173.1-2012《高分子防水资料-片材》等有关规范和经存案现行有用的企业规范及产品明示质量开展要求对防水卷材产品的可溶物含量、不透水性、耐热性、拉力、最大拉力、延伸率、低温柔性、热处理尺度改变率、开裂拉伸强度 、扯断伸长率、撕裂强度、低温弯折温度、加热弹性量、持粘性、渗油性、胎基资料等项目进行了查验。
检查发现,陕西禹宏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1批次“西北禹(宏)洪” 自粘卷材N I PET 1.5 20型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017-03-22)样品不符合规则规范要求,触及纵向沥青开裂延伸率、耐热性项目。
陕西省质量技能监督局表明,将责成相关市级质量技能监督部分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规则,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企业依法做处理。